关于开展武汉科技大学 第九届教学名师、教学模范、教学新秀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04-21 发布者: 浏览次数:

各教学单位:

为进一步促进学校本科和研究生教学的科学发展,努力打造国内一流的本科和高水平的研究生教育,弘扬尊师重教的优秀传统,鼓励教师坚持立德树人,积极投身教学,促进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,全面提高教学质量,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按《武汉科技大学教师教学奖励评选管理办法》(武科大教〔201765)文件,开展武汉科技大学第九届教学名师、教学模范、教学新秀的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人数与限额

教学名师:5人,各单位限报1人;

教学模范:10人,各单位限报1人;

教学新秀:10人,各单位限报1人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教学名师奖评选条件

1、基本条件:

1)热爱高等教育事业,政治立场坚定,师德高尚,爱岗敬业,关爱学生,教风端正,为人师表,严谨笃学,富有创新协作精神,从教以来,无任何教学事故记录,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。

2)具有教授职称,积极承担教学任务,完成学校规定的年度教学工作量;善于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,注重科研与教学的结合,教学效果好,受到同行、教学督导和学生好评,近两次学生评教成绩在学校或学院平均分以上。

2、积极从事教学改革,参与专业或课程建设,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4条及以上:

1)主持并完成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;

2)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教学改革研究论文5篇及以上(其中C类论文不少于3篇,不含增刊和论文集);

3)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(排序前5);

4)主讲课程为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或校级在线课程,且在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;

5)主编并出版高质量教材;

6)指导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,重视教师队伍建设,形成合理的教学团队;

3、积极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活动,并取得突出成绩。指导学生获得的成果至少满足以下条款中的3项及以上:

1)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科与科技竞赛奖励;

2)获省级优秀学位论文;

3)获发明专利;

4)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(其中本科生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);

5)完成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;

4、有较高的学术水平,取得公认的研究成果,获省级及以上的科研成果奖。

(二)教学模范奖评选条件

1、基本条件:

1)热爱高等教育事业,政治立场坚定,师德高尚,爱岗敬业,关爱学生,教风端正,为人师表,严谨笃学,富有创新协作精神,从教以来,无任何教学事故记录,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。

2)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,积极承担教学任务;完成学校规定的年度教学工作量;积极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,注重科研与教学的结合,教学效果好,受到同行、教学督导和学生好评,近两次学生评教成绩在学校或学院平均分以上。

2、积极从事教学改革,参与专业或课程建设。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2条及以上:

1)主持并完成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,

2)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教学改革研究论文4篇及以上(其中C类论文不少于3篇,不含增刊和论文集);

3)编写(主编或副主编)出版教材1部及以上;

3、积极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、科技竞赛、创新实践等活动,并取得突出成绩。指导学生获得的成果至少满足以下条款中的2项:

1)获省级及以上的学科与科技竞赛奖励;

2)获省级优秀学位论文;

3)获发明专利;

4)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(其中本科生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);

5)完成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;

4、积极投身学术研究,主持或参加科研项目,科研成果较突出,注重科研与教学的结合。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科研论文5篇及以上。

(三)教学新秀奖评选条件

1、基本条件:

1)热爱高等教育事业,政治立场坚定,师德高尚,爱岗敬业,关爱学生,教风端正,为人师表,严谨笃学,富有创新协作精神,从教以来,无任何教学事故记录,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。

2)具有助教及以上职称,年龄在35岁及以下。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,教学效果好,获得同行、教学督导和学生好评,近两次学生评教成绩在学校或本单位平均分以上。

2、积极从事教学改革,参加专业或课程建设。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教学改革研究论文2篇及以上(其中C类论文不少于1篇,不含增刊和论文集),主持或参与完成(前3名)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。

3、积极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、科技竞赛、创新实践等活动,并取得较好成绩。指导学生获得的成果至少满足以下条款中的1项:

1)获省级及以上的学科与科技竞赛奖励;

2)获省级优秀学位论文;

3)获发明专利;

4)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;

5)完成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;

4、积极参与学术研究,注重将最新科研成果、学科前沿知识融于本科教学。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科研论文1篇及以上。

(四)教学名师奖、教学模范奖、教学新秀奖获奖者不重复参评同一奖项,且校级教学名师奖将作为推荐省级教学名师的基本条件。

三、申报程序

1、符合相应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《武汉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奖申请表》、《武汉科技大学教学模范奖申请表》、《武汉科技大学教学新秀奖申请表》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报所在单位。

2、各单位组织专家审核并进行初评,提出向学校推荐的教学名师、教学模范、教学新秀奖人选名单,并在单位内部公布,广泛征求意见,如无异议,填写《第八届教学名师、教学模范、教学新秀奖推荐人选汇总表》,审核后报教务处。

3、教务处汇总各单位的推荐名单,并进行复审。学校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复审后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评审,确定教学名师、教学模范、教学新秀人选名单并向全校公示。经公示无异议,报校长办公会批准。

四、申报材料

1、申报者填写《武汉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奖申请表》、《武汉科技大学教学模范奖申请表》、《武汉科技大学教学新秀奖申请表》(见附件123),申报时提供纸质版(手写签名)及电子版,同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报所在单位(纸质版材料开学后再提交)。

2、各学院(部)填写第九届教学名师、教学模范、教学新秀奖推荐人选汇总表(见附件4),汇总表和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,提供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报教务处(纸质版材料开学后再提交)。

3、各单位于2020530日前将材料电子版集中报教务处。联系人,李娜;联系电话:18672361266

教务处 研究生院人事处

2020421

附件1:武汉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奖申请表.docx

附件2:武汉科技大学教学模范奖申请表.docx

附件3:武汉科技大学教学新秀奖申请表.docx

附件4:第九届教学名师、教学模范、教学新秀奖推荐人选汇总表.xls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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